深圳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二、 报名与考试

  ㈠报名条件:

  ⑴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⑵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㈡报名办法:

  1.网上预报名(仅限广东考生):报考表演(影视戏剧) 、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专业的广东省考生,请于2015年2月5日至3月4日,通过互联网登陆http://210.39.2.10:7001/szexam/bm/login.jsp(点击登录)进行预报名,并通过网上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注:⑴除广东省的考生外,外省考生按我校所设考点的报名办法进行报名,无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⑵报考音乐表演各专业的广东考生须艺考合格;省外考生按当地省招办政策执行,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2.现场报名确认:广东考生已通过网上预报名的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⑴交验身份证原件和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广东考生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专业同时需提供艺考合格证】,交复印件;

  ⑵备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⑶缴交报名费:广东省音乐类考生200元,广东省外音乐类考生235元,广东省外美术类考生210元。

  ⑷认真填写或核对报名表,确保考生信息无误。

  ㈢现场确认、考试时间与地点(或按考生当地省招办公布的执行):

  注:⑴须在我校指定的地点报考,跨省市报考无效;⑵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须按当地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㈣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⑴艺术设计学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⑵表演(影视戏剧):(仅一试)考试科目:①声乐;②文学作品朗诵;③舞蹈;④多人小品。

  ⑶播音与主持艺术:(仅一试)考试科目:①自备稿件朗读;②即兴评述;③现场提问。

  ⑷舞蹈编导:(仅一试)考试科目:①自选舞蹈片段;②基本功与技能技巧;③模仿与即兴舞蹈;④特长展示与口试。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化妆,一律穿练功服(不穿演出服)参加考试。

  ⑸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仅一试)考试科目: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

  ⑹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仅一试)考试科目:流行演唱

  ⑺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仅一试)考试科目:器乐演奏(传统乐器)

  ⑻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仅一试)考试科目:流行器乐演奏(民谣吉他、古典吉他、电吉他、流行键盘(钢琴、双排键、合成器、电子琴)、电贝司、萨克斯管、爵士鼓)

  ⑼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仅一试)考试科目:①笔试(和声、旋律写作);②面试(含呈交原创作品)。

  三、 录取和新生奖学金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按要求须获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否则校考无效;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㈡录取办法: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3.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师范))和美术类专业: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㈢新生奖学金: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美术类、音乐类新生:①校考专业成绩(如无校考则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新生中分省分专业最高分。②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音乐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或标准分100分)及以上;如美术类、音乐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批次则超过美术类、音乐类本科线100分(或标准分120分)及以上。

  四、专业介绍

  1.师范学院(点击进入)

  金钟音乐学院(点击进入)由深圳大学与中国音乐家协会、深圳广电集团合作建设,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徐沛东主席任名誉院长,著名音乐人付林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借助唯一常设的国家级音乐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的品牌效应,建成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市场运作于一体的特色音乐学院。由深圳大学负责招生、日常教学和管理;中国音协负责充实、增强专业师资,开设“名家课程”,整合行业高端资源;深圳广电集团负责提供特殊教学资源和推广运营。

  2.艺术设计学院(点击进入)

  3.传播学院(点击进入)

  五、 有关说明

  1.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师范)仅在广东省招生,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

  2.艺术设计学院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名称为“艺术设计学院”,在外省招生名称为“艺术设计学”,设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3. 如深圳大学城市学院获批单独招生,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师范)、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三个专业将划归该学院。城市学院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同时注明”城市学院”字样。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深圳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4.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计划独立排名,广东省深圳市内和市外分开排名。

  5.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5年4月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zu.edu.cn)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5月左右以挂号信函形式寄发给考生本人;

  6.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资格等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及报考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播音与主持艺术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根据考生的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播音与主持专业的基本素质(标准的语音和普通话、准确的发声、较好的语言表达和即兴评述能力等);是否具有良好的形象条件(身高、五官、体型等);并有一定的声音表现能力,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从中选拔出毕业后能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现场报道及解说、影视配音以及相关领域工作,或能从事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型语言传播人才。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1.山西省、四川省考生按照相关省份2015年播音术科艺术招生政策,参加播音与主持类省统考,考生内容以各省公布大统考大纲为准。

2.广东省考生需按本大纲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三、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1.考试科目;(仅有一试)

(1)自备稿件朗读:不限体裁,现场朗读。(1分30秒)

(2)即兴评述:考生现场抽题,给3—5分钟准备时间,即兴进行评述。(2分钟)

(3)现场提问:围绕播音主持领域、广播电视新闻领域、社会时事以及专业特点、个人兴趣等现场回答考官问题。(1分钟30秒)

注:可化淡妆。

2.评分标准:

(1)自备稿件朗读:清晰流畅,生动真实,语音标准,音色纯正,理解准确,感情饱满,节奏到位。

(2)即兴评述:即兴组织和评述能力强,角度新颖,信息丰富;关注生活现实,有感而发;思维活跃,富有创造力和想象力;心理素质好。

(3)现场提问:对考生综合素质全面考察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只设一试,且本次考试成绩为终评成绩。

广东省:满分300分,考试按满分300分进行评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自备稿件朗读(105分),即兴评述(135分),现场提问(60分)。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成绩、即兴评述、自备稿件朗读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根据考生的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演员素质(观察力、感受力、想象力、表现力、注意力、判断与思考力、适应力和形象感、节奏感、幽默感、信念与真实感以及体裁感、整体感、审美感等);是否具有良好的形象条件(身高、五官、体型);并有一定的形体和声音表现能力;选拔出具有影视戏剧表演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影视戏剧表演实践和相关专业工作的艺术类学生。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1.山西省、四川省:按照相关省份2015年影视术科艺术招生政策,参加省统考(四川考生需参加影视戏剧表演类省统考合格),考生内容以各省公布大统考大纲为准。

2.广东省考生需按大纲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三、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1.考试科目:(仅有一试)

(1)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演唱;

(2)文学作品朗诵: 自选文学作品一篇,体裁不限;

(3)舞蹈:自选舞蹈、武术、健美操等相关形体表现的内容一项,现场展;

(4)多人小品:根据主考的命题,集体构思多人小品一个,现场表演。

注:多人小品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2.评分标准

评分根据以下标准: 声音宏亮富有穿透力,音色纯正,节奏把握准确;文学作品朗诵感情饱满、理解深刻、表达充分;形体富有表现力、爆发力,节奏感强,软度适中;小品想象丰富,人物形象鲜明、准确,有较强的信念感、真实感,行动积极符合逻辑,形体松弛自如。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只设一试,且本次考试成绩为终评成绩。

广东省:满分300分,考试按满分300分进行评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声乐(60分)文学作品朗诵(60分)、舞蹈(60分)、多人小品(120分)。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多人小品、舞蹈、朗诵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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