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  | 
                      校考指定省份  | 
                      备注  | 
                     
                    
                      表演  | 
                      天津、河北、北京、山西、辽宁、江苏、安徽、山东、甘肃、新疆、云南、浙江、吉林  |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  | 
                      总计划  | 
                      校考计划(拟)  | 
                      学费  | 
                     
                    
                      表演  | 
                      40  | 
                      25  | 
                      15000元/生.年  | 
                     
                    
                      注意事项: 
                          ①专业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 
                        ②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3. 录取规则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  |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 
                     
                  
                  
                    
                      表演  | 
                      初试(面试): 
                          1.即兴集体小品表演(60%,主考命题,每组限时5分钟) 
                        2.才艺展示(40%,在台词、声乐、形体中任选一项,限时2分钟,如需伴 
                        奏请自备MP3和CD格式伴奏音乐。) 
                        (每5-7人一组,每组总考核时间不超过15分钟)  | 
                     
                    
                      复试(面试): 
                          1.表演:即兴集体小品表演(60%,主考命题,每组限时3分钟) 
                        2.台词:朗诵(20%,作品自备,每人限时1分钟) 
                        3.声乐:演唱(10%,作品自备,每人限时1分钟) 
                        4.形体(10%,作品自备,每人限时1分钟) 
                        (每5-7人一组,每组总考核时间不超过20分钟,如需伴奏请自备MP3格式 
                        伴奏音乐。)  | 
                     
                  
                 
                  5. 考点设置 
                  (1)初试安排 
                
                  
                    
                      序号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初试结果 
                          网上查询时间  | 
                     
                    
                      1  | 
                      山东省青岛市招生办公室 
                          (考试地点由青岛市招办统一安排)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2日-10日  | 
                      2月27日-28日  | 
                      3月4日以后  | 
                     
                    
                      2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网上报名交费 
                          2月1日-14日 
                        2月26日-3月13日  | 
                      3月19日  | 
                      3月19日21:00  | 
                     
                  
                 
                  (2)复试安排 
                
                  
                    
                      考试地点  | 
                      网上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 
                      复试时间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3月20日中午12:00  | 
                      3月21日-22日  | 
                     
                  
                 
                  注: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