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专业、科类、学制及范围 
                   
                
                  
                    
                    
                  
                    
                      | 招生专业 | 
                      科 类 | 
                      学 制 | 
                      招生范围 | 
                     
                    
                      | 电脑艺术设计 | 
                      艺(文) | 
                      三年 | 
                      陕西省 | 
                     
                    
                      | 装潢艺术设计 | 
                      艺(文) | 
                      三年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艺(文) | 
                      三年 | 
                     
                    
                      | 主持与播音 | 
                      艺(文) | 
                      三年 | 
                      陕西省、河南省、山西省 | 
                     
                  
                 
                 
                
                注: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者。 
                四、报名办法 
                1、报考本科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我院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 
                2、陕西省艺术类专科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3、艺术类志愿同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陕西省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属于提前专科批次,应填报在 “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注意: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只有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志愿的机会)。 
                五、录取原则 
                报考西北大学高职(专科)的艺术类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者,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文化课成绩: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 
                专业课成绩:美 术 类——陕西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主持与播音——陕西省、河南省考生采用所在省份主持与播音专业统考成绩;山西省考生采用所在省份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成绩。 
                学院地址:西安市高新四路15号西北大学桃园校区 
                招办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老招待所东门104室 
                邮政编码:710069 
                联系电话:029—88302744、88303533(传真) 
                网 址:http://gzzs.nwu.edu.cn 
                电子信箱:aec@nw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