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科招生简章
 

 

 

二、招生专业、科类、学制及范围

 

招生专业 科 类 学 制 招生范围
电脑艺术设计 艺(文) 三年 陕西省
装潢艺术设计 艺(文) 三年
广告设计与制作 艺(文) 三年
主持与播音 艺(文) 三年 陕西省、河南省、山西省

注: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者。

四、报名办法

1、报考本科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我院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

2、陕西省艺术类专科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3、艺术类志愿同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陕西省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属于提前专科批次,应填报在 “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注意: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只有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志愿的机会)。

五、录取原则

报考西北大学高职(专科)的艺术类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者,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文化课成绩: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

专业课成绩:美 术 类——陕西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主持与播音——陕西省、河南省考生采用所在省份主持与播音专业统考成绩;山西省考生采用所在省份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成绩。

学院地址:西安市高新四路15号西北大学桃园校区

招办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老招待所东门104室

邮政编码:710069

联系电话:029—88302744、88303533(传真)

网 址:http://gzzs.nwu.edu.cn

电子信箱:aec@n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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