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广播电视编导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科类  | 
                      文理兼招  | 
                      文理兼招  | 
                     
                    
                      招生计划  | 
                      50  | 
                      31  | 
                     
                    
                      学制  | 
                      4年本科  | 
                      4年本科  | 
                     
                  
                 
                  五、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条件,考生报考专业如属生源地省份艺术类统考涉及专业,则考生必须参加对应科目的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报名考试。 
                  2.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者,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优秀考生的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以上。 
                  六、报名办法与收费标准 
                  1.考生须持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联考合格证 (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到报名点按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并缴费(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省份除外)。 
                  2.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文件有关规定: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费标准为235元/人(广东省考生200元/人)。 
                  七、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一试完成,科目三门,均为笔试,总分300分。 
                  1.专业基础测试 (30分钟,60分) 
                  2.影视作品分析 (60分钟,120分) 
                  3.命题(材料)创作 (60分钟,120分) 
                
                  
                    
                      招生省份  | 
                      报名与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河南  | 
                      郑州市第106中学(中原路校区)  | 
                      1.30-1.31  | 
                      2.1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1.26-1.27  | 
                      1.28  | 
                     
                    
                      山西  | 
                      山西传媒学院  | 
                      2.24-25  | 
                      2.27  | 
                     
                    
                      甘肃  | 
                      兰州艺术学校  | 
                      1.21-1.22  | 
                      1.24  | 
                     
                    
                      黑龙江  | 
                      东方学院(网上报名)  | 
                      3.22-3.23  | 
                      3.27  | 
                     
                    
                      广东  | 
                      广东财经大学  | 
                      3.5-3.6  | 
                      3.7  | 
                     
                  
                 
                  *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点现场公告为准。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一试完成,科目四门,均为面试,总分300分(考试全过程摄像)。 
                  1.自备稿件播读 (2分钟,80分) 
                  2.模拟主持评论类节目 (2分钟,100分) 
                  3.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 (70分) 
                  4.才艺展示 (2分钟,50分) 
                
                  
                    
                      招生省份  | 
                      报名与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河南  | 
                      郑州106中学(中原路校区)  | 
                      1.30-1.31  | 
                      2.1-2.2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1.26-1.27  | 
                      1.28-1.29  | 
                     
                    
                      山西  | 
                      山西传媒学院  | 
                      2.24-25  | 
                      2.27  | 
                     
                    
                      黑龙江  | 
                      东方学院(网上报名)  | 
                      3.22-3.23  | 
                      3.27  | 
                     
                    
                      广东  | 
                      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  | 
                      3.5-3.6  | 
                      3.6-3.8  | 
                     
                  
                 
                  *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点现场公告为准。 
                  八、合格资格公布及录取原则 
                  1.合格资格公布: 
                  4月中旬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并划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公示校考专业合格资格考生名单。 
                  2.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艺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生源所在省第一名、获得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有相应统考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将我校填报为本批次第一志愿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外,我校原则上优先给予录取。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编:510320 
                  网 址:http://zsb.gdufe.edu.cn 
                  邮 箱:zsb@gdufe.edu.cn 
                  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何老师 020-84096844 
                  人文与传播学院 钟老师(播音)18665028496;谢老师(编导)131264062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