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及测试科目
1、招生计划和范围全国(湖北、山西、河北、河南)60人。
2、测试科目及分值
(1)湖北考生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单独组织校考。
(2)在河南、河北、山西设点组织校考,使用校考成绩。
校考专业考试形式为现场录像,每人限时6分钟,按报到的顺序编号依次进行,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及分值为:
自我展示(含自我介绍,限时30秒,10分);
朗诵展示(自备稿件,限时1分钟,20分);
才艺展示(自带器材,考场仅提供钢琴,限时1分30秒,15分);
现场抽题稿件播报(限时1分钟,25分);
话题表达与评述(限时2分钟,30分)。
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报名及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河南省

郑州市106中学

2月3日、4日

2月5日

河北省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3月2日、3日

3月4日

山西省

山西传媒学院

3月3日、4日

3月6日

  测试报名
1、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应::(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68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米及以上;(2)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
2、报名程序:学校根据有关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在山西、河北、河南省分别设立报名确认点,考生在规定时间现场报名确认并参加考试。所有考生确认须持下列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高考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
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线
1、考生自2015年4月1日起可在湖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xx.hubu.edu.cn)上查询校考专业成绩。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2015年4月7日前向湖北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人工查询(查询电话:027-86727004、86727014)。
2、校考成绩公布一周后,学校根据投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确定专业考试合格人数,并在网上公布合格分数线。校考专业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学校不另行邮寄合格证。
  招生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且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制定了相关规定,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对于身体不符合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2、志愿填报我校的湖北省投档考生,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录取时文理兼招同时投档,按专业测试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对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非湖北省)公布的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的投档考生,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非湖北省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5×50%+高考文化成绩×50%。
4、录取时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大学外语课程教学。
其他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5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10350元/年(具体以当年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3、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注册后不得转入非艺术专业(类)学习,但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4、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湖北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执行。咨询电话:027-86727004、86727014。
5、举报电话:027-88663907(湖北大学),其他各省举报电话以当地主管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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