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收25人,其中湖北省13人,其他省份12人,文理兼招,学制4年。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符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2.无色盲、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
3.普通话语音准确,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
4.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
报名办法
1.学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载照片、网上缴纳报名费300元。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5日。
2.已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3月1日—3月5日,登录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专业考试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身份证来我校参加专业考试。学校专业考试将于3月13日开始,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允许化妆。
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1)特长介绍(60分);
(2)指定新闻稿件播报:考生当场播读指定的新闻稿件(60分);
(3)指定文学稿件朗诵:考生当场朗诵指定的文学稿件(60分);
(4)话题评述:阅读指定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评述(60分);
(5)模拟主持:按要求主持一段相对完整的节目(60分)。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
我校将于2015年4月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校考成绩。
录取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级统考(联考),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我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确定专业合格资格,向合格考生寄发《华中科技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按照计划录取人数的4倍发放。湖北省考生专业成绩为省统考成绩×40%+校考成绩×60%;其他省份考生专业成绩为校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对于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5%以上且不低于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其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10350元/年。
学校每年按程序向湖北省物价局报批,最终以物价局批复为准。
 工作管理
学校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和结果公示化。专业面试实行全程录像。学校监察处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合格证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专业合格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9946
传 真:027-87557014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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