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三章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
(一)普通本科招生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含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3个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专业)。
(二)普通专科招生专业:舞蹈表演、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中韩合作)。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2015年艺术类专业计划招生770人,其中本科专业计划招生440人,专科专业计划招生33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专业考试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省内考生须取得《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省外考生不必参加我校校考,具体录取方法见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报名方法:考生可于2015年1月29日—2月26日上午12:00前(每天8:30-18:30),通过我校网站报名(www.sdyu.edu.cn)、缴费、打印准考证;春节期间(2015年2月11日—2月24日)网上报名系统关闭。
第十七条 考试时间:2015年2月27日-3月1日(正月初九至正月十一)。
第十八条 考试地点: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第十九条 考试专业、科目与方式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
1.初试科目:新闻播读,文章朗读。
2.复试科目:自备文学作品朗诵,口语即兴表达。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含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3个专业)考试科目
1.初试科目:身体条件,基本能力。
2.复试科目:自备作品表演,动作模仿,即兴表演。
(三)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均采用现场面试。
第二十条 合格证发放: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以实际考生数量另行划定合格考生比例。专业考试合格者,寄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复试成绩于4月底前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zsb.sdyu.edu.cn)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山东省内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美术类本、高职(专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非美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认可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外录取规则:录取时,考生专业成绩均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按照大类录取,入学后依据学校的培养方案确定专业,其他本、专科专业按照专业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专业咨询电话:


专 业

学院

咨询电话

1.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文化传播学院

15169038108

1.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本科)
2.舞蹈表演(专科)

舞蹈学院

18605313557

1.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2.艺术设计(专科)
3.服装设计(专科)
4.艺术设计(中韩合作)(专科)

设计艺术学院

15105313095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电话:(0531)58997707
网址:http://zsb.sdyu.edu.cn
E-mail:zsb@ sdyu.edu.cn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邮编:250103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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