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15艺术类招生简章发布
 

 

二、招生专业、学制
系别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拟录
计划
学制
音乐学系
130202
音乐学(音乐学)
20
5年
音乐教育系
130202
音乐学(音乐教育与表演)
70
4年
艺术管理系
130202
音乐学(艺术管理)
90
音乐学(艺术史论与批评)
5
作曲系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13
5年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合唱指挥、乐队指挥)
2
130509T
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
8
艺术与科技(音乐录音)
2
声乐系
130201
音乐表演(演唱):美声
55
4年
民族声乐系
130201
音乐表演(演唱):民族声乐
25
民乐系
130201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笛子
6
4年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笙
4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唢呐
4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二胡
18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板胡
2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大提琴
3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低音提琴
2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琵琶
6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三弦
1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扬琴
3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古筝
3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古琴
2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阮
4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柳琴
2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民族打击乐
4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子
1
管弦系
130201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
22
4年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中提琴
6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大提琴
9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低音提琴
6
管弦系
130201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竖琴
2
4年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长笛
4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单簧管
4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双簧管
4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大管
4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小号
4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长号
4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圆号
4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大号
1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打击乐
4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萨克斯管
2
钢琴系
130201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钢琴
35
4年
手风琴键盘系
130201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手风琴
16
4年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双排键电子琴
4
现代音乐系
130201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演唱
20
4年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爵士鼓
5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古典吉他
3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电吉他
5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电贝司
2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现代键盘
4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电子手风琴
2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萨克斯管
7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爵士小号
1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爵士长号
1
戏剧影视系
130301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50
4年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0
舞蹈系
130204
舞蹈表演
85
4年
130205
舞蹈学
5
130206
舞蹈编导
10

 

三、学历层次

本科。
四、招生地区
面向全国招生。
五、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高、中等教育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六、报考时间、地点
1.报名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地址:河东区十四经路与八纬路交口)。
2.报名范围:全国考生。
3.网上报名:2015年1月27日8时— 29日17时
4.现场确认:2015年3月1日— 2日
5.考试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北院)
6.考试时间:2015年3月3日— 8日
⑴初试:
音乐学系、作曲系:2015年3月3日;3月4日 下午4:00公布参加复试名单;
其他系:2015年3月3日— 5日;3月6日 下午4:00公布参加复试名单。
⑵复试:
音乐学系、作曲系:2015年3月5日— 6日;
其他系:2015年3月7日— 8日。
⑶?2015年3月13日 网上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名单。
七、报名要求
1.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并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函报。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内自行登录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zs.tjcm.edu.cn/)。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2)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提交相关档案材料,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4)如有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学院统一安排在3月2日进行补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5)网上报名要求上传红色背景正面免冠半身照片,请考生不要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考生须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或学校介绍信(含14位高考报名号)报名确认,并提交准考证复印件或介绍信原件;
(3)如身份证遗失,需带本人户口页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4.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30元,考试费30元/门。复试加收费用,标准同初试。
5.报名考试费和报名手续等一概不退。
八、兼报
各专业或专业方向之间不允许兼报,每位考生只填报一个志愿。
十二、录取
经政审体检合格,艺术管理、艺术史论与批评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文科、理科)。其他各专业在文化课成绩(750分满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江苏、新疆、上海等特殊省市高考总成绩折合为750分计算。
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十三、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四、待遇
1.新生一律缴费上学,学费标准:艺术与科技专业12000元/学年,其他专业15000元/学年。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
2.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外省市及郊县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
3.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4.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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