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15年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5人(面向全国,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学费6800元/学年)

 

二、报名条件

1.取得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

2.品学兼优,热爱艺术事业,具有较强的文学功底。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2月2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并提供纸质报名材料。

3.报名流程:

(1)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gotonju.nju.edu.cn/enroll.do)网上报名。

(2)邮寄纸质报名材料。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无需封面。按下列材料顺序在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包括:① 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中学签字盖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② 身份证正反复印件;③ 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发放的“艺考证”复印件;④ 个人自述(根据考生个人特点撰写,不超过800字);⑤ 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复印件。

为保证报名材料能够在寒假期间妥善接收,请务必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往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25??日。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审核

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于2015年3月3日通过南京大学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审核结果。

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4 -5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6-7日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初试

考试时间:?2015年?3月8日。

考试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科目:文学基础(100分)、文学创作(100分)。

 

(二)复试

初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名单于2015年3月18日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复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21日报到)。

复试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复试科目:小剧本创作(100分)、综合能力面试(100分)。

 

六、资格认定及录取

学校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发放《南京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取得南京大学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文化考试、填报志愿。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一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含),才能按南京大学专业考试成绩50%与高考成绩(不含附加分)50%的比例折合成总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专业考试合格者,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则考生必须参加并取得合格资格才能参与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

 

七、纪检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5-83592586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艺术类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招办) 025-89683393(文学院)

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u.edu.cn

E-mail:bkzs@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九、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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