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本科专业
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共八个专业,各专业学制四年,文理兼招,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范围
广西、河北、山东、山西、河南、江西、湖南、安徽、福建、内蒙古、黑龙江、甘肃等省(自治区)。
三、考试科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校考科目 |
总分 |
01 |
130202 |
音乐学 |
90 |
1.视唱;2.演唱或演奏 |
100分 |
02 |
130205 |
舞蹈学 |
90 |
1.基本功;2.剧目 |
100分 |
03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200 |
1.面试;2.笔试(文化常识+影视分析+编写故事) |
300分 |
04 |
130401 |
美术学 |
90 |
1.素描;2.色彩 |
200分 |
05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100 |
06 |
130503 |
环境设计 |
150 |
07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5 |
08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200 |
使用统考成绩录取 |
注:以上计划为全国招生计划,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
1.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热爱所学专业,有一定的专业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2.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55cm,男生165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口齿清晰,身材匀称。
3.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
4.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五、录取原则
1.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艺术分相同,则按以下文化分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则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专业分—文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
3.不设单科分数要求,外语语种不作要求,但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六、合格证发证比例:1:4
七、成绩查询
考生于2016年4月中旬前通过我校招生信息服务网(http://www.hzu.gx.cn/zsb/)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以通过查询平台自行打印合格证。合格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5201598 5201698 5228686 5228683(兼传真)
联系部门:贺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西环路18号;邮政编码:542899
学校网址:http://www.hzu.gx.cn
电子邮箱:hzxyzsbgs@163.com
公众微信号:HZXY_1943
九、附录
如国家或所在省(直辖市)出台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最新的国家省(直辖市)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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