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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88 
                                      8888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播音主持、新闻传媒、计算机、中文、音乐等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全国普通话测试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或具备同等普通话水平。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性别:女,身高1.62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电视节目播音主持的上镜审美要求。 
                                        三、笔试范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试用、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3日至15日。 
                                        2、报名地点:县劳动就业局(岳家庄大道161号) 
                                        3、报名需带材料: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报考人员应出具县级计生部门的生育证明、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劳保局和广电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8月19日上午,地点:东门小学。笔试分数为100分,占总成绩60%。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5名进入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考核适应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口语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上镜效果等。面试时间另定。 
                                        (五)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政审由人劳保局和县广电局共同负责,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试用 
                                        根据总分,选取前2名为试用人员,经公示后到电视台跟班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八)聘用 
                                        拟聘对象报县人事协商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享受规定待遇。 
                                        本公告由寻乌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41187 
                                         
                                         
                                        寻乌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