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交警迎泽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执勤中,查获了一名醉酒驾车的驾驶人,当事人郝某成为“醉驾入刑”以来,我市首个因醉酒驾驶被查获的驾驶人。按照法律规定,郝某将有可能面临最低1个月最高6个月的拘役及并处罚金的严厉处罚,并将在5年内不能重新申领驾驶执照。
5月2日下午2时4
0 分许,太原交警迎泽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朝阳街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晋AF5659的银白色越野车沿朝阳街自西向东行驶至双塔北路口后,违反禁令标志向北转弯,便将该车截停。车停下后,民警依法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但驾车男子出示的驾驶证只是一个复印件。此时,一女子从车内副驾驶位置下车走来,很痛快地表示原意接受处罚,并要求民警尽快开具罚单。就在此时,驾车男子下车走到民警跟前,一把夺过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并转身就走,民警上前阻拦,闻到男子一身酒气,并将其拽住。看到男子被拽住,女子赶紧拽住民警胳膊阻拦。民警要求男子接受进一步检查,男子非但不听,反而一口咬住了民警左手,民警则赶紧用对讲机请求支援,没想到男子一把将对讲机打在地上,并用手掐住民警的脖子。四中队中队长杨超翔、民警徐世超和郝庄派出所民警闻讯陆续赶到后,才将该男子控制,整个过程持续了20多分钟。
交警初步调查,驾车男子为我市人,姓郝,40岁,某单位职工。郝某称,他是跟朋友喝了些酒,但“大约只喝了一两左右”,但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郝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2毫克,已超过80毫克的醉驾标准。因5月1日起,醉酒驾驶已被列为刑事犯罪,因此交警对郝某接受呼吸式酒精测试的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随后又请太原市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对郝某进行抽血检验。下午6时许,鉴定中心出具了检查报告,鉴定结论为郝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129.20毫克酒精,属于醉酒驾驶,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截至记者发稿时,警方正在按法定程序对郝某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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