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49年2月2日,是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宣传机构,全台辖有10个专业广播、19个职能部门以及全资国有的北京广播公司,每天播音368.5小时,总发射功率237.9千瓦,是以广播为主、多媒体联动的综合性传播机构。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情况表)。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上午9时至4月17日下午16时 
                                        (二)报名所需材料 
                                        请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简历和邮件名改为“报考职位+姓名”,发至gongzhao@rbc.cn   邮箱。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所报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将按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则按实际通过人数参加笔试。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专业知识科目 
                                        (二)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请登录北京广播网(www.rbc.cn)网站查询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各占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广播网(www.rbc.cn)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主管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广播网(www.rbc.cn)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六、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65159054 
                                        监督电话: 6567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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