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镇平县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特别通知:播音主持成人远程进修通知(中国广播电视研究院、省电视艺术中心主办)  
                                    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2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名额 
                                播音主持专业人员2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净身高在1.68米以上。 
                                2、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必须在一级乙等以上,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及相关专业,形象气质佳,口齿清楚,音质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时间、地点和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持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簿原件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五张1寸免冠近照于7月13日—17日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 
                                四、笔试。 
                                笔试异地出题,异地改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通过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相关部门办理事业财政全供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7-6596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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