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生简章 - 沈阳化工大学202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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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艺术类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3(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305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4年

文史

不提科目要求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注:招生计划以实际公布为准。)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沈阳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生。

住宿费收取标准:900-12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要求执行退费,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3000元/生/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6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400元/生/年,单项奖学金一等200元/生/年、二等1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人4800元/年,二等助学金每人3150元/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或其它承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具体政策到户口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在校期间,家庭或本人发生重大变故,难以维持其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的,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录取办法说明

1.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院校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照各省投档综合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2)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专业分配上,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

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都相同情况下,分别按如下规则:

①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对于实行“3+3”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对于实行“3+1+2”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物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历史学科类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历史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89388462、89388461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网 址:https://www.syuct.edu.cn (学校官网)

https://zhaosheng.syuct.edu.cn (招生网站)

微信平台:syuct_zhao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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