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招生专业、计划数、学制、省统考对应要求见下表:
(一)校考类专业
招考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数 |
学制 |
省统考科类
对应要求 |
学费标准供参考(元/学年) |
招生区域 |
文化
成绩要求 |
专业
成绩要求 |
教学单位 |
校考类专业 |
130405T |
书法学 |
48 |
四年 |
书法类 |
10350 |
全国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
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校考成绩合格 |
中国画学院 |
130406T |
中国画 |
66 |
四年 |
美术与设计类 |
10350 |
全国 |
130402 |
绘画 |
246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绘画学院 |
130310 |
动画 |
54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影视动画学院 |
130403 |
雕塑 |
42 |
五年 |
10350 |
全国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二)统考类专业
招考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省统考科类对应要求 |
学费标准供参考(元/学年) |
招生区域 |
文化
成绩要求 |
专业
成绩要求 |
教学单位 |
统考类专业 |
130506 |
公共艺术 |
四年 |
美术与设计类 |
10350 |
全国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
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无需参加校考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130310H |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韩国韩瑞大学合作项目 |
四年 |
40000 |
全国 |
影视动画学院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130311T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环境艺术学院 |
130509T |
艺术与科技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时尚艺术学院 |
130411 |
纤维艺术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130504 |
产品设计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工业设计学院 |
130510TK |
陶瓷艺术设计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手工艺术学院 |
130507 |
工艺美术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130408TK |
跨媒体艺术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实验艺术学院 |
130413 |
美术教育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艺术教育学院 |
130501 |
艺术设计学 |
四年 |
8000 |
全国 |
艺术人文学院 |
130301 |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 |
四年 |
表(导)演类
(服装表演) |
10350 |
全国 |
时尚艺术学院 |
普通类专业 |
130101 |
艺术史论 |
四年 |
无 |
8000 |
全国 |
按各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执行 |
无需参加省级统考及校考 |
艺术人文学院 |
130102T |
艺术管理 |
四年 |
8000 |
全国 |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四年 |
8000 |
湖北 |
040105 |
艺术教育 |
四年 |
10000 |
湖北 |
艺术教育学院 |
082803 |
风景园林 |
四年 |
10350 |
湖北 |
环境艺术学院 |
080205 |
工业设计 |
四年 |
10350 |
湖北 |
工业设计学院 |
备注:计划数以上级部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
注:1.校考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全国统一排名。
2.校考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做分省计划。
3.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校考组织
(一)考试形式
网络远程初选考试+现场考试。
(二)网络远程初选考试
1.学校通过网络远程考试形式对校考报名考生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考生有资格参加相应类别的现场考试。
2.报考资格。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校考报名;少数统考成绩未及时公布的省份,考生可先参加初选,统考成绩公布后,统考成绩合格考生初选资格有效;统考成绩未合格考生,初选资格无效,请考生慎重报考;我校校考类专业有美术与设计、书法学两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不可兼报。
3.我校按照不超过校考专业计划数的8倍比例,确定初选考试合格考生,初选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现场考试;网络远程考试初选成绩不计入现场考试成绩。
4.考试大纲及具体考试组织要求,详见我校考试公告。
(三)现场考试
1.报考资格。网络远程考试初选合格考生,均有资格参加现场考试。
2.校考成绩全国统一排名,按照不超过校考专业计划数的4倍比例,划定校考合格分数线,确定校考合格考生。
3.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校考科目考试顺序的单科成绩排序。
4.校考合格考生成绩及排名向社会公布。
录取原则
校考类专业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统考类专业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校考类专业
1.符合报考条件,对应专业类别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全国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现场考试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
2.高考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均不设单科最低成绩要求,计划不区分文理科(不区分首选科目),校考专业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校考成绩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校考科目考试顺序的单科成绩、考生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绘画专业含油画、版画、插画艺术、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水彩画等方向,考生录取后,须在一年级下学期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5.破格录取。
按照上述规则录取后,一志愿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美术与设计类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美术与设计类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书法类专业无破格录取政策。
6.校考类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遵循考生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如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同一科类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二)统考类专业
1.符合报考条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统考类专业做分省计划,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普通类专业
1.普通类专业做分省计划,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或校考,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工业设计专业除外),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不限,文理兼收。工业设计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
(四)其他
1.录取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2.我校各专业(除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仅提供英语和日语两种外语教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韩语语种教学。
3.湖北省报考艺术本科校考批的考生,也可以同时报考艺术本科统考批,其他省(区、市)考生遵照考生所在地志愿填报规则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