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 沈阳工业大学202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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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艺术类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1

130503

环境设计

4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招生计划以实际公布为准。

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艺术类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参见“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住宿费:中央校区(主校区)4人间公寓1200元/年,6人间公寓9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要求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公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为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四种:

①校长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

②综合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为特等奖学金2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等四个等级;

③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学金、道德楷模(标兵)奖学金、志愿服务(标兵)奖学金、社会实践(标兵)奖学金、自立自强(标兵)奖学金、文体活动(标兵)奖学金、突出进步奖学金等奖项。其中,非标兵类奖学金100-300元/年,标兵类奖学金分为500元、1000元、2000元等三个等级。

④社会奖学金:由热心于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分为企业奖学金、校企合作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非完全校内评选奖学金。具体的等级和金额由资助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与学校共同决定。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助学金每人4800元/年,二等助学金每人3150元/年。

(3)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或其它承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具体政策到户口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4)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

①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基金,每年召开一次“招聘会”,学生竞聘上岗,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通过劳动取得勤工助学补贴,缓解经济困难问题。

②困难补助: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学校还争取社会上的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5)学费减免及绿色通道:

①学费减免: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对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实行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②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保障每一位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录取办法说明

1.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院校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选考要求为:选考科目不限。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

对于按照各招生省份投档原则的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

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都相同情况下,分别按如下规则:

①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对于实行“3+3”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对于实行“3+1+2”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物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历史学科类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历史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本校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此专业。

4.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24-25496072

网址:https://www.sut.edu.cn/ (学校官网)

https://zsnet.sut.edu.cn/(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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