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校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全国  
                          计划   | 
                      备注   | 
                     
                    
                      设计学院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110  | 
                      含视觉与信息设计、包装传播设计、品牌识别与公共空间方向   | 
                     
                    
                      130503  | 
                      环境设计   | 
                      120  | 
                      含会展设计与策划、室内设计、生态建筑设计、主题环境设计方向   | 
                     
                    
                      130504  | 
                      产品设计   | 
                      38  | 
                      含战略设计与创新、可持续家具设计方向   | 
                     
                    
                      新媒体学院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60  | 
                      含影视编导、文学策划与创作方向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0  | 
                         | 
                     
                    
                      130310  | 
                      动画   | 
                      60  | 
                      含动画、创意动画方向   | 
                     
                    
                      130404  | 
                      摄影   | 
                      26  | 
                         | 
                     
                    
                      130509  | 
                      艺术与科技   | 
                      105  | 
                      含演出空间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交互媒体艺术方向   | 
                     
                    
                      时尚学院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50  | 
                      含服装艺术设计、时尚设计与传播、纤维艺术设计、运动时尚设计与管理、时装·针织·运动方向   | 
                     
                    
                      130507  | 
                      工艺美术   | 
                      60  | 
                      含玻璃与陶瓷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方向   | 
                     
                    
                      130301  | 
                      表演   | 
                      25  | 
                      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只招女生)   | 
                     
                    
                      美术学院   | 
                      130402  | 
                      绘画   | 
                      80  | 
                      含绘画、文物修复方向   | 
                     
                    
                      130403  | 
                      雕塑   | 
                      30  | 
                         | 
                     
                    
                      130506  | 
                      公共艺术   | 
                      30  |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30  | 
                         | 
                     
                    
                      表演学院   | 
                      130301  | 
                      表演   | 
                      50  | 
                      含影视与话剧表演、音乐剧表演方向   | 
                     
                    
                      文产学院   |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180  | 
                      含文化策划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体育赛事营销与场馆管理、品牌战略与管理方向   | 
                     
                    
                      合计   | 
                      1184  | 
                         |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可参照国内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据此,我校2016年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规定如下:  
                  1、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  
                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若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考生应在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报考我校专业校考。 由我校组织相应专业校考的省市,录取时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依据;我校认可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录取时专业成绩以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各专业招生省市及专业考试类型见下表:  
                
                  
                    
                      专业门类   | 
                      专业考试方式   | 
                      招生省市   | 
                     
                    
                      美术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绘画、公共艺术)   | 
                      不组织专业校考。  
                          专业成绩依据招生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 
                      面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广东、贵州、新疆18省市招生。   | 
                     
                    
                      产品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   | 
                      组织专业校考。考生需相关专业省统考合格。  
                          专业成绩依据校考成绩。   | 
                      面向全国招生。   |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 
                      不组织专业校考。  
                          普通类二本及二本以上批次招生。   | 
                      面向部分省市。   | 
                     
                  
                 
                    2、报考方式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参加我校各考点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根据我校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2016年1月6日起可登录我校网站首页【招生在线】提前在我校网上报名,或者2016年春节前后到沈阳、成都、青岛、上海设考点进行现场报名(请注意设考专业)。产品设计和摄影专业仅在我校本部设立考点。  
                
                  
                    
                      设点省份   | 
                      设考地点  
                          (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 
                      校考专业   | 
                      2016年考点现场报名时间  | 
                      2016年  
                          考试时间   | 
                     
                    
                      沈阳   | 
                      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 
                      1月18-19日   | 
                      1月19-21日   | 
                     
                    
                      成都   | 
                      ?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新生路6号)   |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音乐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 
                      1月21-22日   | 
                      1月23-26日   | 
                     
                    
                      青岛   | 
                      青岛幼儿师范学校(青岛市北区延安三路81号)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 
                      2月20日   | 
                      2月20-23日   | 
                     
                    
                      上海   | 
                      本校(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音乐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  
                          电视编导、摄影、   | 
                      2月26-27日   | 
                      2月27日-3月1日   | 
                     
                    
                      产品设计   | 
                      2月26日   | 
                      2月27-28日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 
                      2月26-28日   | 
                      2月29日   | 
                     
                  
                 
                  
                  
                 
                 
                 
                 
                 
                 
                 
                 
                 
                 
                 
                 
                 
                 
                3、考试科目  
                2016年我校各校考专业考试科目信息如下(具体考试规程,请查阅我校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初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  
                          复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表演;  
                          三试(面试):表演、演唱、形体/舞蹈、语言表达能力测试。   | 
                       
                      
                        表演(音乐剧表演):  
                            初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  
                          复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表演;  
                          三试(面试):表演、演唱、形体/舞蹈、语言表达能力测试、音乐素养。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形体观察、台步展示技巧、才艺展示、综合素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面试):稿件播读、作品朗诵;  
                          复试(面试):即兴评论、才艺展示;  
                          三试(笔试及面试):书面写作、文字播报、述评、言语交流。   | 
                       
                      
                        广播电视编导:  
                            初试(面试):故事创作;  
                          复试(面试):话题评述;  
                          三试(笔试):写作。   | 
                       
                      
                        产品设计:  
                            初试:模型制作、草图测试;  
                          复试:设计解决方案、面试。   | 
                       
                      
                        摄影:  
                            初试:操作技能及面试;  
                          复试:基础知识笔试、美术基础素描。   |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专业类别   | 
                      报考专业   | 
                      2016年录取规则   | 
                      备注   | 
                     
                    
                      美术类(一)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美术类(二)   | 
                      公共艺术、绘画、雕塑   | 
                      按照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美术类(三)   | 
                      产品设计   | 
                      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分达学校划定的资格线。  
                          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非美术类   | 
                      摄影   | 
                      按照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广播电视编导   | 
                      按照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编导类统考成绩合格。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 
                     
                    
                      表演(音乐剧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只招女生。   | 
                     
                    
                         | 
                     
                    
                      普通类   | 
                      文化产业管理   | 
                      在普通类二本及二本以上批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 
                     
                  
                 
                  
                  
                  
                  
                  
                  
                  
                  
                  
                  
                  
                  
                  
                  
                  
                  
                  
                  
                  
                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线(专业所在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统一排序录取的省市,将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换算成750分,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上述专业大类分别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方向调剂录取。专业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非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考生同时取得两种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第一志愿未达录取线,而所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择优调剂录取。  
                4、我校认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省市当年全体美术考生中排名前50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可报批审定后录取。录取时英语单科要求可以从原标准降低5分。(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考虑)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雕塑、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要求无色盲,其他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我校2016年收费标准为:  
                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80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5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及保障制度 
                为鼓励广大优秀学生积极投身艺术事业,我校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提供全额奖学金。  
                录取考生中,美术统考成绩在本省统考排名前50名以内,或文化分达普通类专业一本线,或获得省部级专业大奖等,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可,给予6000-38000元不等的新生奖学金。上述考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审核确认还可享受住宿费免除优惠。在录取中已享受破格录取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我校设综合奖学金,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网上咨询窗口进行网上咨询。  
                本校网址:www.siva.edu.cn 
                招生热线(工作时间):021-67823033、67823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