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学历  | 
                    学制  | 
                    类别  | 
                    计划数  | 
                   
                  
                    表演(校企合作)  | 
                    本科  | 
                    四年  | 
                    非师范  | 
                    160  | 
                   
                  
                    音乐表演  | 
                    本科  | 
                    四年  | 
                    非师范  | 
                    20  | 
                   
                  
                    音乐学  | 
                    本科  | 
                    四年  | 
                    师范  | 
                    50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  | 
                    本科  | 
                    四年  | 
                    师范  | 
                    23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 
                    本科  | 
                    四年  | 
                    师范  | 
                    100  | 
                   
                  
                    产品设计  | 
                    本科  | 
                    四年  | 
                    非师范  | 
                    23  | 
                   
                  
                    动画  | 
                    本科  | 
                    四年  | 
                    非师范  | 
                    22  | 
                   
                  
                    动画 (校企合作)  | 
                    本科  | 
                    四年  | 
                    非师范  | 
                    160  | 
                   
                  
                    环境设计  | 
                    本科  | 
                    四年  | 
                    非师范  | 
                    39  | 
                   
                  
                    绘画  | 
                    本科  | 
                    四年  | 
                    非师范  | 
                    25  | 
                   
                  
                    美术学  | 
                    本科  | 
                    四年  | 
                    师范  | 
                    60  |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四年  | 
                    非师范  | 
                    100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四年  | 
                    非师范  | 
                    35  | 
                   
                  
                    书法学  | 
                    本科  | 
                    四年  | 
                    师范  | 
                    25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四年  | 
                    非师范  | 
                    59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  | 
                    四年  | 
                    非师范  | 
                    92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本科  | 
                    四年  | 
                    非师范  | 
                    16  | 
                   
                  
                    戏剧影视文学  | 
                    本科  | 
                    四年  | 
                    非师范  | 
                    68  | 
                   
                
               
                *此表为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2018年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最终公布数据为准。 
                三、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舞蹈学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美术类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 
                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采用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和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校考两种方式(具体情况见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参加校考的考生需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指定的长春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有统考合格要求,考生所报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校考;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无统考合格要求,考生可报考我校校考。 
                除舞蹈学、书法学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外,其他专业文理兼收。 
                    四、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原则。 
                  五、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专业课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吉林考点 
                  吉林考点的考生报名时需持高考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带十四位准考证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无效)及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到吉林考点(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进行现场确认(核对信息、照相、缴费等)。现场确认成功后领取准考证。 
                  (二)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校企合作)专业在吉林省使用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不设校考。 
                
                  
                    
                      序号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日期  | 
                      考试日期  | 
                      招生专业  | 
                      招生范围  | 
                     
                    
                      1  | 
                      长春师范大学  | 
                      1月18日—19日  | 
                      1月20日—21日  | 
                      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 
                      吉林  | 
                     
                    
                      1月18日—19日  | 
                      1月20日  | 
                      舞蹈学  | 
                     
                    
                      1月18日—19日  | 
                      1月20日  | 
                      书法学  | 
                     
                    
                      1月20日—21日  | 
                      1月22日—23日  |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20日—21日  | 
                      1月22日  | 
                      戏剧与影视文学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  | 
                      表演  | 
                     
                  
                 
                注:我校在省外设立的校考考点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招生专业和招生范围陆续更新中,请随时关注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站。 
                    七、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共计100分。 
                  2.声乐(美声、民族或流行演唱唱法):考生须准备一首歌曲应试,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乐曲应试,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项为必考内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主项×2+副项+视唱练耳 
                  (二)舞蹈学专业(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满分100分。 
                  2.跳转翻技巧组合:限时30秒--1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3.剧目:舞种不限,限时90秒--120秒之内,舞蹈服装、音乐及道具自备,满分100分。 
                  4.即兴表演:即兴表演不命题,以抽签形式确定表演音乐,限时2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4项均为必考内容。 
                  计分方法:基本功+跳转翻技巧组合+剧目+即兴表演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满分400分) 
                  1.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以内完成,满分200分。 
                  2.稿件朗读:自备散文,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舞蹈伴奏乐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100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编导创意,满分100分;(2)作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 
                  1.面试:话题阐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故事编写,满分10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六)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满分400分) 
                  面试:体态体貌(120分)、舞台气质(100分)、指定稿件朗诵(100分)、才艺展示(80分)。 
                  (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校企合作)专业(满分400分) 
                  考试科目:素描200分,色彩200分,试卷统一为4开。 
                  说明:动画(校企合作)专业只在吉林省招生。 
                  (八)书法学专业(满分400分) 
                  考试科目:临帖200分,创作200分,试卷统一为四尺宣纸以内。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6168222 
                  联系人:李老师、赵老师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30032 
                  学校网址:http://www.ccsf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ncnc.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