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计划及省份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
招生省份 |
1 |
美术学 |
100 |
9000元/年 |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贵州、 陕西、甘肃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65 |
9000元/年 |
3 |
环境设计 |
75 |
9000元/年 |
4 |
产品设计 |
55 |
9000元/年 |
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5 |
9000元/年 |
6 |
书法学 |
25 |
9000元/年 |
湖北、安徽、福建、湖南、山西 |
7 |
音乐学 |
60 |
9000元/年 |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陕西、湖南 |
8 |
音乐学(作曲) |
5 |
9000元/年 |
9 |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
20 |
9000元/年 |
10 |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 |
35 |
9000元/年 |
11 |
舞蹈学 |
28 |
9000元/年 |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陕西、湖南 |
12 |
舞蹈表演 |
22 |
9000元/年 |
13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20 |
9000元/年 |
安徽、江西 |
1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0 |
9000元/年 |
湖北、安徽、湖南、山西 |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省份及学费标准以各省官方公布计划为准。
二、报名考试要求
1.2018年,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承认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
2.因书法学专业湖北省并无统考,我校书法学专业2018年拟在湖北省承认湖北美术学院相应专业校考成绩。有意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湖北省考生,在湖北美术学院校考网络报名时,务必选择“同时视作湖北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2018年在湖北省的校考成绩”选项,否则不能被视作我校有效生源。考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所有选择该选项的湖北省考生专业成绩及招生计划自行划定合格线。
三、报考条件
1.音乐表演专业包含声乐表演、器乐表演。声乐表演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女1.60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男1.70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器乐表演招收的器乐种类有: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笛子、笙、琵琶、扬琴、三弦、柳琴、中阮、低音提琴、高胡。
2.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女1.65米以上(教育专业1.60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男1.70米以上。
四、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录取规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1.外省录取规则: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等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
(4)若部分省份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不同于以上录取原则且投档有比例限制时(120%以内),则按该省投档规则计分并从高到低录取。
2.湖北省录取规则:
(1)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到低录取。
(2)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等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到低录取。
3.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学生进校后在体育学院培养。
4.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及专业成绩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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